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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344户农民拿到林权证
 
http://www.qhnews.com   西海都市报  2009-07-02 09:33

  青海新闻网讯 6月24日,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长宁镇康家村和景阳镇寺沟村344户农民拿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林权证,他们成为大通县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首批受益者。

  大通县去年4月被我省确定为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首批试点县。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中,大通县采取先试点后推开、先区划后林改、先培训后上岗、先定方案后实施的方法,在调研全县集体林权的基础上,将长宁镇康家村和景阳镇寺沟村作为试点单位。

  “林地被称为‘绿色银行’,但开发林地需要对林地持续投入。以前,我们不敢在林地上投资,怕打了水漂。现在,有了林权证,就像吃了定心丸……”领到林权证的寺沟村村民,对栽种林木,经营“绿色银行”充满信心。

  大通县林业局有关负责人说,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不仅为大通县林业发展注入了活力,也为当地农民增收提供了条件。 (作者:袁震 赵统云)

 
 
  编辑: 雪念心珠
 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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