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海新闻网讯 今年,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本着“谁污染,谁治理”的原则,下达限期通知书,要求33家单位完成环境污染治理项目。
按照计划,今年6月、8月、9月分三批,青海大通元朔水泥有限公司、青海大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、青海苏青氯酸盐有限责任公司等33家企业必须完成安装除尘设备,治理扬尘,烟气治理等项目。 (作者:花木嵯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