青海新闻网讯 从2001年3月至今年6月底,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在实施联合国儿童基金会“贫困地区儿童规划与发展(英文缩写LPAC)项目”中,以项目为平台,注重提高农村贫困妇女的创收能力和社会生产能力,使3450多名农村妇女摆脱贫困,家庭人均收入从2001年的不足800元增至目前的1900多元。在全国实施此项目的11个省(区)、34个县中排名第四,受到了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驻华代表处的好评。
LPAC项目是联合国儿童基金会依据中国妇女、儿童发展纲要和《儿童权利公约》,强调贫困地区农村妇女儿童的需求,以创新的、多方参与的、协调一致的方法,实施贫困地区儿童、妇女制定的发展目标。大通县是我省实施此项目的3个县之一,6年多来,通过开展基线调查、各类培训、发放小额贷款,在6个乡镇、17个村4941名年龄在20—49岁之间,家庭人均收入800元以下,残疾儿童、单亲家庭、15岁以下儿童家庭的贫困妇女中逐步实施此项目。
面对农村贫困妇女文化程度较低、传统意识较强、不敢出来干事、不愿抛头露面的实际,大通县项目办一方面通过妇女小组组建、经营计划、生产技能培训,认清自身潜力,引导她们转变观念,并根据妇女自身的条件和当地实际,聘请有关技术人员,在蔬菜种植、养殖业、服务加工、食品加工等方面进行帮助指导,提高生产技能;另一方面向妇女讲解生命知识、儿童问题教育、良好卫生习惯等基础知识。在此基础上,通过村、乡(镇)、县三级筛选,按照联合国儿童基金会项目实施的要求,发放小额贷款(每次1000元至3000元),实行贷款后“一条龙”式跟踪服务,使4941名贷款妇女中的70%摆脱了贫困,部分成为当地的致富能手。城关镇西门村44岁的农村妇女宋兴兰,丈夫体弱多病,不能干重体力活,孩子因交不起学费而辍学。2005年11月,她得到了第一批小额贷款后,利用启动资金买仔猪,2006年12月第二批贷款到位后,她的养殖业得到了更大的发展,今年上半年,她家已有5头牛出栏,30头猪膘肥体壮,由昔日靠政府救济的贫困户变成了当地的养殖大户,辍学的孩子高高兴兴返校学习。(作者:刘建民 东方)